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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省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12-17 17:28

区内各有关企业:

近日,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金融发【2015】14号),在全省范围内征集上市后备企业。为做好示范区上市后备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我区申报2015年度省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及申报程序

(一)申报2015年省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需提供资料

1、企业基本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历史沿革、主营业务、股本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上市计划、上市工作进展及主要障碍、已获得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上市补助情况、需要省金融办和陕西证监局协调解决的问题);

2、至少近两年审计报告;

3、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及历次转让证明文件;

4、至少近两年内主营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专项说明;

5、公司在至少24个月内无违法发行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说明;

6、高科技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

7、辅导备案证明;

8、公司认为需要的其他说明性文件;

9、省金融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2014年以前评选的省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需补充报送以下资料:

1、2014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和2015年上半年经营情况;

2、股权结构、注册资本以及其它变更事项;

3、近期上市进展及下一步上市进度安排;

4、上市工作遇到的主要问题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报送程序及时间

2014年以前评选企业将补充材料以A4纸张装订成册、于12月22日前报示范区金融办;申报2015年上市后备企业的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填报《陕西省拟上市企业基本情况表》(附后)以A4纸张装订成册,于12月22日前报示范区金融办初审。

三、其他事项

申报工作结束后,省金融办将会同省财政厅、陕西省证监局等对上报企业进行评选,入选企业除获得一定额度前期费用补助外,还将在项目申报、资金申报等方面获得优先支持,希望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附件:陕西省拟上市企业基本情况表

(联系人:刘立绵 联系电话:87035609)

示范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示范区经贸发展局

2015年12月17日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