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山川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陕西山川林业有限公司前身为陕西杨凌山川植物科技有限公司,2001年在杨凌成立时初期注册资金为110万。2003年,迁址西安市边家村。2005年,公司以租赁的宝鸡市陈仓区荒地夸大价值评估后,将注册金虚增至7180万元。2005年12月更名为陕西山川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据司法鉴定,2003年6月该公司的账面资金余额只有65000余元,其中银行存款仅347元,公司现金60400元。为了解决资金困难,该公司从2003年6月至2007年9月,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合作造林、投资铁矿、畜牧养殖等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6亿余元。然而该公司用于造林、铁矿投资、畜牧养殖等资金仅占总吸收资金的25.13%。其余资金均被挪作他用,其中用于公司营销费用和营销人员提成1.48亿元。
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全国万余名群众因此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该公司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已严重触犯刑法,目前已被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