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好科技创新“先手棋”,金融业要把握关键、主动作为。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今年全国两会的“部长通道”上接受媒体集体采访时指出,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是科技创新。我国融资结构长期以间接融资为主,这就需要积极稳妥引导银行保险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当前,抓好“四项试点”并积极稳妥扩大试点范围,正是金融精准发力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抓手。值得关注的是,3月5日,金融监管总局多项政策连发,全力加速“四项试点”落地扩围,为科技创新注入强劲金融动力。
第一项试点是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股权投资试点。去年,该试点已扩大至全国18个城市,签约金额超3500亿元,取得积极成效。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在地域范围上,将股权投资范围扩大至试点城市所在省份;在机构参与上,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同时明确保险资金参与股权投资试点的路径。
第二项试点是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前期,该试点规模超1000亿元。3月4日,金融监管总局再次批复人保寿险、中国人寿、太平人寿、新华人寿、平安人寿等5家保险公司开展长期投资改革试点,规模为600亿元。截至目前,已有8家保险公司获批开展试点,总规模1620亿元。
第三项试点是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金融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开展适度放宽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政策试点工作,对于“控股型”并购,将贷款占企业并购交易额的占比从“不应高于60%”放宽至“不应高于80%”,贷款期限从“一般不超过七年”放宽至“一般不超过十年”,这一调整对科技企业尤其是“链主”企业意义重大。通过放宽并购贷款条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进而畅通资本循环,推动科技创新产业的整体升级。
第四项试点是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日前,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联合印发工作方案,在创新活跃地区先行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旨在破解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评估、处置等环节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让知识产权这一无形的资产“落地成金”,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科技金融位居金融五篇大文章之首,在政策持续引导与鼓励下,金融资源正加速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发展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新质生产力,对科技金融提出了更为紧迫、更高层次的要求。以往单纯依靠银行贷款、票据融资等传统方式,已难以契合科技创新产业的发展需求。越来越多的政策鼓励创投、保险等具备耐心的资本深度参与。眼下,协同构建科技金融新生态已刻不容缓,亟须形成从“单打独斗”到“攥指成拳”的科技金融新局面。
做强做优科技金融,需统筹协调好股、债、贷、保等多元金融功能。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应深入洞察科技型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独特经营特点,共同开发高度适配、针对性强的定制化金融产品,精准满足企业资金需求,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
做强做优科技金融,还需充分发挥好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对于政府而言,可建立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整合科技创新企业的项目信息、财务状况、融资需求,以及金融机构的产品信息、服务范围等,打破信息壁垒,促进双方高效对接。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需强化对司法、工商、税务及水电气等数据资源的融合应用,利用智能化手段给企业精准画像,并动态监测企业的潜在风险状况等。此外,政府与金融机构还应在协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上下功夫,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保障科技创新企业的核心资产安全,并建立完善知识产权金融协调联动和综合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