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强6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一批政策措施,审议通过《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并强调要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的不同需求,进一步优化产品、市场和服务体系,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
如何更好为科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这一问题事关创新发展的活力,影响着新旧动能转换的有效性。为了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也一直着力探索构建符合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支持体系。2020年,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一文中提出:“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发展,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围绕创新链和产业链打造资金链,形成金融、科技和产业三角良性互动。”近年来,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出台了多项支持科创金融发展的政策。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要建设以股权投资为主、“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这为下一阶段金融机构开展科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为何要强调以股权投资为主呢?长期以来,由于银行体系追求本金安全和收益确定性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存在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叠加信贷融资“短钱”性质与从科创到产业化阶段的长周期需要用“长钱”之间的矛盾、金融体系“重抵押”与科创企业“轻资产”之间的矛盾,我国以间接融资为主的社会融资模式与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很难匹配。相较而言,股权投资更能契合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需求。但从实际情况看,当前我国股票市场准入门槛偏高,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的流动性不足,难以对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形成有效支撑。未来需进一步落实面向创业投资基金的差异化监管政策,更好推动科技创新企业的股权投资规模。
当然,银行信贷的支持在现阶段也不可或缺。本次会议提出,要加强科技创新评价标准、知识产权交易、信用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旨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信用贷款比例、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在过去几年里,长三角地区、北京中关村等科创金改试验区的总体方案中都提出了要支持技术收储机制建设的要求,不少地区已进行了初步探索。但总体来看,受到市场因素影响,目前还存在准确估值难、贬值风险高、违约处置等问题,仍需进一步完善从估值、定价到交易机制建设等一系列配套制度。

